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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未检检察官走进基层司法所联合开展“两个帮扶”工作
    时间:2021-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省、市院开展“两个帮扶”工作要求,实现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提高未成年犯教育转化效果,促进改过自新,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再犯。近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进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芦屯司法所,共同携手对未成年犯“小运”(化名)展开帮扶帮教、矫正考察工作。

    未成年人“小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我院未检检察官针对“小运”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帮扶档案、制定了帮扶方案,从家庭教育监护角度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多次与“小运”谈心谈话,对其进行法治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同时,还聘请了有专业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心理测评。此次走访,我院未检部门与芦屯司法所的司法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共同研讨了下一步帮扶对策和矫正措施。目前,“小运”表现良好。

    通过谈心交流,我们了解到“小运”现在在一家饭店打工,心理上还存在一些思想包袱,觉得自己犯了错,别人总是对他有看法。检察官耐心解释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协同司法矫正工作人员对“小运”进行了普法和心理疏导,使“小运”打消了顾虑,重拾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小运”表示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多干多学,早日掌握一项技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于检察官和司法矫正人员的耐心劝导和真诚帮助,“小运”倍感温暖,表示今后一定多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工作,在考察期满时向检察官和关心我的叔叔阿姨们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挽救一个孩子,就是在挽救一个家庭。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进行“两个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特点和现实需求,精准施策,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全人格,提高谋生能力,预防再犯,是促进未成年犯改造、帮助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的强有效机制。

    下一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更加用心用情、入法入理地对未成年犯开展全方位帮助、挽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动员社会资源和爱心力量,共同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悉心守护,点亮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