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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全面清理重复信访、长期信访等重点信访积案,结合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法治+爱心花季护航”活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6月11日我院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接待了一位未成年被害人家属。
“我女儿受害后一直到现在状态都很不好,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帮帮我们吧……”“您先别急,您女儿的情况我已经大致了解了,请听我说……”11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亮在接待室与来访人张某进行深入交谈。
这是张某第三次走进我院。她曾因未成年女儿受性侵案件两次到我院申请司法救助,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接待了张某,告知其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无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这次张某再次到我院询问案件进程,常亮检察长了解情况后决定亲自接访。
接访过程中,张某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和诉求,常亮检察长从司法救助工作原则、救助对象的范围、条件、救助方式、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之后又询问了来访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及其女儿现状,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了答复。最后,常亮检察长表示,案件到审查起诉环节后将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申请人争取司法救济金。来访人张某很激动,对检察长的接访和关怀表示感谢。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体现司法为民、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检察长接访工作,通过与来访者零距离交流,畅通诉求渠道,有效提高为人民排忧解难工作成效,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院十分注重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积极主动发现线索,关怀每一个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情况,及时对因案遭受身体伤残或心理创伤、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同时开展多元化救助,为其提供心理疏导等帮助。今后,我院将继续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内外联动机制,便捷高效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都能得到相应的司法救助,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检察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