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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 多措并举确保诉讼工作顺利推进
    时间:2020-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各类案件的受理和流转枢纽,并负有律师接待窗口职责,防控责任大、任务重。近期,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焦的同时,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运行。


    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案件受理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并执行《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案管部门按要求及时向公安部门、律师群体、社会公众告知疫情期间检察机关有关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查询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方法。同时,严格落实案件管理大厅值班制度,公示值班电话,设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等相关事项。律师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信息。    


    加强对外沟通,确保案件办理有序进行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案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专门设置一名检察干警与公安机关送案部门进行协商合作。同时,加强防疫管控,注重在案件卷宗流转的每个关键节点及时消毒,每天为案管大厅消毒作业两次,配备医用酒精、电子体温仪、消毒洗手液、口罩等防疫用品,保证了案件受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内部协调,践行人性化服务

    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节后每周到期案件,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办理案件。对因春节假期延长、办案期限临近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受理、移送、流转和督促办理案件。节后至今,案管部门已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件,审查起诉案件21件,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件,退查重报案件4件,电话接待律师及当事人家属查询案件15人次,最大限度保障了诉讼工作的正常运行。(文字 高婧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