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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告
    时间:2018-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提升我区优质的营商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畅通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通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地检举、揭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17-6252000(工作日)

    2、举报邮箱:byqjcyshce@163.com

    3、举报信箱:

    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东街南段

    邮编:11500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