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干警就市民伊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到申请人家中进行释法说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市民伊某因与某医院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双方于2008年7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后伊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件因所查封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登记手续而被中止执行。期间申请人多次上访,2017年4月,伊某与某医院法定代表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对方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最后伊某求助于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伊某已92岁高龄,行走不便,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赵艳群多次带领干警登门到伊某家中听取意见,进行调查、走访,并就调查核实情况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最终建议伊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该案于2017年10月予以执行完毕,伊某拿到了280万元的欠款,沉积多年的案件得以解决。案件执行完毕后,民行部门干警积极做好回访工作。回访中,针对老人对于案件中尚存的疑虑之处,从事实依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细致耐心的释法说理,并进行情绪疏导。最终伊某表示对执行结果没有异议,并对检察干警上门办案表示感动。 |